湖南“阳光审计”全国推广

作者:记者 曹娴 胡信松 孙振华 通讯员 廖湖波 发布日期

本报11月7日讯(记者 曹娴 胡信松 孙振华 通讯员 廖湖波)“对助学金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要具体点。”“助学金管理和发放到底怎么样,要做重点突出反映”……近日,在湖南省审计厅党组会议室,一场针对全省2010年至2012年高职、中职教育国家助学专项资金审计项目举行的业务会上,参会人员对项目审计报告“挑刺”毫不留情;汇报项目审计情况的主审严肃认真,不时就某个问题据理力争。

  今年以来,该厅推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,规定所有项目审计报告及其相关事项,都必须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。

  这绝不是一场走过场的会议。对主审而言,十几分钟的项目介绍,要求条理清晰、逻辑严密;其他参会人员则需提前做足功课,把材料吃深吃透,否则所提意见无法服众;专职审理人员则根据会议讨论的情况,对审计报告及所有证据资料进行全面审理。

  “集体‘找茬’,让审计决策更加阳光。”省审计厅党组书记、厅长唐会忠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,今年以来,该厅已召开16次审计业务会议,涉及87个审计项目,重大问题定性修改150多项。一些“漏掉”的问题浮出水面,一些潜在的风险得以控制。

  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理制度,正是省审计厅近年推行审计权能“四分离”改革、实施“阳光审计”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。

  为打破原来一个审计项目由某一个业务部门一包到底的做法,2007年,省审计厅在国内率先推行业务管理改革,将审计业务流程划分为计划、审计、审理、执行4个环节,并设置相应的业务部门:计划管理部门,下达审计计划任务,全面把关审计重点、实施步骤、审计方法,控制现场审计实施成本;审计实施部门,根据计划做好审前调查,拟订方案实施现场审计,并实行外勤经费自理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;专职审理部门,对上一部门移交的审计报告及所有证据资料,进行全面审理,出具审理意见书,同时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出具审计决定,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;审计执行部门,确保审计处理处罚执行到位,审计整改落实到位,审计建议采纳到位。

  审计权能“四分离”,使决策权、执行权、监督权之间,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,为审计机关自身良性运行,注入了一剂防腐“免疫”针。

  几年来,“四分离”审计机制在实践中成效明显,既提升了审计质量与效能,又杜绝了“人情审”、“关系审”,从制度上促进了廉洁从审。目前,审计权能分离的“阳光审计”模式,已在全国审计系统推广。

  ■短评

  让阳光杀灭病菌

  孙振华

  审计部门被喻为国家财产的“看门狗”,可见责任之重大。

  责任大,权力自然也大。如果审计人员像“猫头鹰”一样,睁只眼、闭只眼,“贵手”轻轻一抬,一些问题也许就溜之大吉了,最后损害的是国家与单位的利益。

  “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。”如何管住大权在握的审计人员,显然,不能仅仅依靠道德教化、纪律要求,必须用制度进行刚性约束,让一切权力公开透明运行。

  省审计厅推行审计“四分离”制度,一个审计项目不再一个部门一包到底,将审计过程划分为计划、审计、审理、执行4环节,交由不同的部门来实施,使决策权、执行权、监督权之间,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,的确点中了产生腐败的“死穴”。在“众目睽睽”之下,审计人员想打点“马虎眼”都不可能。这无疑为审计机关良性运行注入了一剂防腐“免疫”针。

  细菌,最喜欢在阳光照不到的暗处活动,一旦阳光的紫外线一照,立马就被杀灭。腐败,都是在见不得人的背后运作,只要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,以制度制约权力,腐败就失去了滋生的温床。

  自我约束权力,刚性制度管人,湖南省审计厅实施“阳光审计”,好!

  (原标题:湖南“阳光审计”全国推广)